技术入股增资协议书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第 1 条 技术增资1.1 乙方以(项目名称)相关技术作为出资:(a) 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专利。此专利已由乙方于年月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尚在审核批准过程中;(b) 上述项专利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所有权、专利转让权及改进权等权利权益;(c) 乙方个人掌握的相关技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研发或改进的所有相关技术,乙方所掌握的生产销售相关的信息和资源;(d) 以上 (a) 和(b) 和(c) 的总和构成本次技术入股的出资内容,与甲方的研发、生产、销售密切相关,为不可分割的整体。1.2 经甲方原有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同意:(a) 乙方技术出资折合人民币圆(人民币)。(b) 乙方以每股元认购甲方股份。1.3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股份()股。1.4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整(人民币)。1.5 丙方同意放弃对本次增资股份的认购权。第 2 条 出资技术的移交2.1 从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所包含的现时应用的所有技术、工艺,以及将来改进和开发的所有技术、工艺,其所有权及一切相关权益属于甲方。2.2 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 应以指导生产为编写目的, 普通中级技术人员能依照该资料组织生产和控制质量。一般应当包括以下部分:(a) 工艺流程及各个工序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参数;(b) 原料及辅料的配方;(c)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检测方式、技术指标、技术参数;(d) 产品技术指标出现偏差时的调整方法。在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后的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以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董事会指定的专人保管。2.3 签订本协议后的技术研发和改进,必须有详尽的记录,由甲方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第 3 条 乙方对本次出资的承诺3.1 乙方承诺拥有三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在签署本协议时,此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3.2 乙方承诺,所指项技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在签署本协议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3.3 乙方承诺,乙方移交给甲方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可靠的。(a) 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b) 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c) 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3.4 如果甲方提出需要,乙方承诺提供保障生产销售的相关资料:(a) 有关原料采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