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加入 XX 市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2009 年 10 月 11 日 XX 市摄影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XX 市摄影家协会章程》第三章中规定:XX 市摄影家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
“凡赞成本会章程,从事摄影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编辑、教学、翻译、照片制作和组织工作有一定成就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凡本市政府社团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关摄影团体以及各市〔县〕摄影工作者协会,自愿申请,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现根据上述规定,制定《XX 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个人入会细则如下: 个人申请加入 XX 市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从事摄影创作、研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四幅以上作品入选 XX 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各类摄影赛事或苏州摄影艺术展; 2
两幅以上作品在 XX 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省影赛影展中入选
有一幅以上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影展影赛
与 XX 市摄影家协会合作举办个人影展 5
由出版社或相关机构编辑出版过正式发行个人摄影集; 6
出版过涉及摄影理论、技术、创作的个人有关专著; 7
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字数在 5000 字以上摄影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举办过个人摄影创作、艺术、学术专题研讨会
在 XX 市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 9
在 XX 市摄影家协会网站发表作品〔包括上传本人作品〕200 幅以上
从事摄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从事摄影组织工作三年以上,有突出成绩,同时从事一定的创作或研究活动
以上是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个人申请加入 XX 市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并不意味着具备上述条件者即可成为会员
入会尚须经过协会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严格评审,并经协会主席团、秘书长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