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我国荣塔公司向日本富士株式会社订购彩电 800 台,合同规定,彩电价格为每台 600 美元 CIF 宁波,2000 年 6 月 30 日长崎港装货
货物于 1994 年 6月 30 日装船,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富士株式会社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
船长应富士株式会社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富士株式会社据此人银行取得了货款
货物到达宁波后,荣塔公司发现,电视机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船舶公司出示了富士株式会社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向富士株式会社索赔
现问:(1) 船舶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2) 富士株式会社是否应承担责任
(3) 保险公司如何对待荣塔公司的索赔
(4) 荣塔公司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
答案:(1) 船舶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因富士株式会社的保函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 富士株式会社应承担责任
因船舶公司这所以出具清洁提单,是因为富士株式会社出具人保函,因而富士株式会社依保函对船舶公司承担责任
(3) 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因 为 根 据 海 商 法 的 规 定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以 外 , 对 包 装 不 当 造 成 货 物损 失 的 , 保 险 人 不 负 赔 偿 责 任
( 4) 荣 塔 公 司 的 损 失 可 要 求 船 舶 公司 赔 偿 , 因 为 它 没 有 如 实 签 发 提 单
[解 题 思 路 ]本 题 具 体 考 查 CIF条 件 下 各 方 当 事 人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较 为 简 单
CIF 是 律 考 每 年 必 考 的 一 个 国 际 贸 易 术 语 , 应 予 以 详 细 掌握
[法 理 详 解 ]( 1)、( 2)、( 4) 在 荣 塔 公 司 、 富 士 株 式 会 社 、 船 舶 公司 三 者 的 关 系 中 , 船 舶 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