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 分为以下五部分: ——第1 部分:总粉尘浓度; ——第2 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第3 部分:粉尘分散度; ——第4 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第5 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 的第5 部分,是在GB16241-1996《车间空气中石棉纤维卫生标准》附录A《车间空气中石棉纤维测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石棉纤维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16241-1996 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武汉钢铁公司工业卫生技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李济超、吴维皑、闫慧芳、张敏、杜變袆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241-1996
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 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石棉纤维粉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石棉纤维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 GBZ/T 192
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3 滤膜/相差显微镜法 3
1 原理 用滤膜采集空气中的石棉纤维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