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数据治理组织设置的指导原则 数 据 治 理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职 责 设 置 需 要 按 照 一 定 的 原 则 进 行 指 导 指导原则一 :数据治理需要从企业的利益出发 • 站 在 企 业 的 利 益 上 统 筹 地 管 理 数 据 , 保 障 全 体 的 数 据 质 量 ; • 数 据 管 理 组 织 和 体 制 是 对 数 据 管 理 职 责 的 确 认 和 正 式 化 ; • 由 企 业 相 关 管 理 者 授 权 对 数 据 相 关 事 项 的 行 使 权 威 和 决 策 权 。 指导原则二:数据治理工作的进行需要合理的分工 • 数 据 管 理 者 不是 数 据 所有者 , 相 关 的 业 务机 构 才是 ; 数 据 管 理 者 由 数 据 的 所有者 授 权 进 行 数 据 管 理 ; • 数 据 治 理 是 对 数 据 管 理 流程实行 管 理 , 并不是 数 据 管 理 流程本身的 执行 ; 数 据管 理 流程的 执行 通常依赖于业 务和 科技部门的 配合; • 数 据 管 理 者 本身并不包揽所有的 数 据 治 理 和 管 理 工作, 部分的 数 据 治 理 和 管 理工作需 要 业 务部门的 数 据 协调员和 科技部门共同进 行 。 指导原则三:数据治理工作需要各方的通力合作 • 数 据 管 理 者 需 要 和 各自对 口的 业 务领域中的 业 务专家合作, 共同提升数 据 质量 ; • 数 据 管 理 者 鼓励和 牵头在 业 务和 技术领域中的 数 据 治 理 相 关 的 流程改善; 二、数据治理组织设置的充分条件和要求 数 据 治 理 的 开展需 要 有合适的 土壤。企 业 内部需 要 有一 定 数 据 分析和 数 据 应用的实践基础 , 有了 这 个 基础 , 企 业 内部才会 对 数 据 质 量 有一 定 认 识 , 开展数 据 治 理工作才会 对 相 关 部门有足 够 “摩 擦 力 ”。我们认 为企 业 开展数 据 治 理 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 企 业 内 部 必 须 具 有 足 够 的 数 据 治 理 和 数 据 质 量 的 意 识 和 重 视 程 度 ; • 与 数 据 治 理 比 较 密 切 相 关 的 部 门 必 须 有 开 展 治 理 工 作 的 初 步 想 法 ; • 数 据 治 理 工 作 必 须 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