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一般额度授信条件的请示专题xx银行总行:根据总行《关于同意给予广东a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额度授信的通知》(xx银行〔2004〕680号)要求,我分行认真落实额度授信条件
但是,对于额度授信条件(2)“授信额度调整为4亿元,全部用于股份公司,集团本部及其他成员企业存量贷款到期收回,不得转贷”的要求,在具体执行中遇到困难
经分析,我分行认为,广东a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投资)目前总体经营正常,具有长期还贷能力,只是由于财务结构和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不具备在短期内偿还我行贷款的能力
对此,我分行建议给予a投资到期贷款偿还缓冲期,给予存量贷款额度51000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总体经营情况广东a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额度授信包含广东a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投资)11000万元及其关联企业广东a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股份)40000万元
以下统称a集团
(一)广东a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a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2003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98388万元和124568万元,净利润17456万元和176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和49
7%;流动比率93%和90%,速动比率58%和49%;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87%和574%;存货周转率为176%和158%
截至2004年9月,该公司总资产达81015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7634万元,实现利润159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流动比率103%;速动比率61%,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59%,存货周转率为77%
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逐年上升,保持一定的增长水平;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满意值和不允许之间;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贷周转率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说明其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存贷周转较快
该公司盈利保持在较为稳定水平,随着水电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