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5 页1 计算软件开发合同合同编号:甲方 ( 委托人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 ( 受托人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财务、 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 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2、“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5、“里程碑”是指附件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第 2 页 共 15 页2 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 或由甲、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第二条开发软件描述1、本软件是甲方为(公司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为。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 (如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可选择本条)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3、软件系统3.1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其中:(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