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调整容积率补交地价款土地评估报告- 1 - 宗地调整容积率补交地价款土地评估报告宗地调整容积率补交地价款土地评估报告- 2 - 第一部分摘要一、估价项目名称** 臵业有限公司宗地调整容积率补交地价款土地评估二、委托估价方委托单位: ** 市三、受托估价方估价单位: ** 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 ** 区朝阳中路 666号法人代表: ** 执业范围: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质注册号: ** 联系电话: ** 四、估价目的为** 臵业有限公司宗地调整容积率补交地价款提供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参考依据
五、估价期日根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土资厅发[2013]20号)
规定,土地出让后经原出让方批准改变用途或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在评估需补交地价款时,评估期日应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补交地价时为准
** 市规划局关于 ** 小区超容积率建设的处理决定
批复日期为估价期日
六、估价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二 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七、地价定义1、地价内涵本报告所评估的待估宗地地价是指在估价期日2016 年 9 月 2 日,评估设定两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 (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通暖)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用途为住宅用地,设定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宗地一为62
45 年、宗地二为63
11 年,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利用现状,待估宗地容积率由1
3 调整为 1
68 应补交地价款的公开市场价格
2、土地实际开发程度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的实际开发程度为两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通暖)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3、土地估价设定的开发程度宗地调整容积率补交地价款土地评估报告- 3 - 待估宗地土地估价设定的开发程度为两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 (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