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做大做强转移就业平台,提高农牧民劳务性收入水平,促进民生改善、脱贫攻坚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自治区20XX-20XX年农牧民培训和转移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治边稳x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区党委xx全会精神和市委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xx总体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转移就业工作机制,加快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增加劳务性收入
二、工作目标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转移就业组织,建立规模化、社会化就业体系,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通过能人带动一批、产业发展吸纳一批、企业就业固定一批、项目建设承载一批、服务行业消化一批、新经济组织转移一批,逐步实现全市劳动力由盲目外出就业向有序就业转变,由零散型向规模型转变
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有序组织农牧民转移就业,力争5年内劳动力有组织就业的达到xx%以上,3年内实现农牧民人均劳务性收入年均增长xx%以上
三、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转移就业工作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就业意向与市场需求有效结合
不断优化政府职能,完善配套服务,细化扶持政策,引导劳动力有序就业
第1页共13页坚持组织化就业和自发就业相结合
充分发挥劳务(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合作社和村居劳务经纪人在转移就业方面的引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