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建 标 [2007]164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 了 加 强 市 政 工 程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工 作 , 提 高 估 算 编 制 质量 , 合 理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 结 合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特 点 ,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条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编 制 单 位 应 对 投 资 估 算 全 面 负 责 。 当由 几 个 单 位 共 同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时 , 主 管 部 门 应 指 定 主 体 编 制 单位 负 责 统 一 制 定 估 算 编 制 原 则 , 并 汇 编 总 估 算 , 其 他 单 位 负 责 编 制 各自 所 承 担 部 分 的 工 程 估 算 。 第 三条 市 政 工 程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投 资 估 算 的 编 制 中 , 必 须 严 格执 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和 有关法 律法 规, 在调查研 究 的 基础上, 如实反映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规模、标 准、工 期、建 设 条件和 所 需投 资 , 合 理确 定 和 严 格 控制 工 程 造价。 第 四条 估 算 编 制 人 员应 深入现场, 搜集工 程 所 在地有关的 基础资 料, 包括人 工 工 资 、材料主 要价格 、运输和 施工 条件、各 项 费用标准等, 并 全 面 了 解建 设 项 目 的 资 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 、配套工 程 、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 于引进技术和 设 备、中 外合 作 经营的建 设 项 目 , 估 算 编 制 人 员应 参加 对 外洽商交流, 要求外商提 供能满足编 制 投 资 估 算 的 有关资 料, 以提 高 投 资 估 算 的 质 量 。 第 五条 本 办 法 适用于新建 、改建 和 扩建 的 市 政 工 程 项 目 可 行 性 2 研 究 投 资 估 算 的 编 制 。 凡 利 用 国 际 金 融 机 构 贷 款 、外国 政府和政府金融 机 构 贷 款 、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 投 资 估 算 ,应结合拟建项目的 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 制 。 第 六 条 预可行性研 究 投 资 估 算 的 编 制 ,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 资 决策需要的 前提下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