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大道南段道路工程 危 险 源 控 制 措 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建总公司长沙市湘江大道南段道路工程项目部 2008年 03月 01日 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确定以下危险危害因素为本项目的危险源,需制订措施进行控制:1、脚手架拆装作业;2、深基坑土方开挖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防坍塌控制措施;5、爆破、拆除作业; 6、高处坠落控制措施;7、交叉作业控制措施;8、施工用电及供电控制措施
一、脚手架控制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
根据方案布臵剪刀撑,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
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
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 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3、用于桥梁的满堂脚手架必须按照要求搭设安全防护措施,在支架的施工方案中予以体现
二、深基础土方工程控制措施 1、悬臂式支护结构过大,内倾变位
可采用坡顶卸载,桩后适当挖土或人工降水、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撑、锚结构等方法处理
为了减少桩后的地面荷载,基坑周边应严禁搭设施工临时用房,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弃土,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机具和车辆
施工机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向基坑周边倾倒生活及生产用水
坑周边地面须进行防水处理
2 、有内撑或锚杆支护的桩墙发生较大的内凸变位
要在坡顶或桩墙后卸载,坑内停止挖土作业,适当增加内撑或锚杆,桩前堆筑砂石袋,严防锚杆失效或拔出
3 、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
应在有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4 、未设止水幕墙或止水墙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