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 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 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仿古建筑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 (6)矿山工程 (7)构筑物工程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9)爆破工程 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 2013 版清单强制性的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新清单规范强制条文范围扩大
08 版清单与 13 版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 15 条
但 13 版清单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加大了强制条款的作用范围,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2)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 08 版清单规范的“应” 变为13 版清单规范的“必须” ,这些改变增强了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
三、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
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
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
9) (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 15 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 四、明确规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