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考察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况的考察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XX县区财政局朱旗根据君纪发[20XX]20号文件精神,20XX年11月份,区纪委述廉考察组对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我个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进行了考察,作出了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我局及我个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为认真落实好区纪委考察组反馈意见,我局及我个人在对考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在局党组会议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如何整改认真进行了研究,逐一对照抓整改落实,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各项措施得到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区财政局执行区委《关于加强对乡科级“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不到位,违反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问题我局是区政府组成局,实行的是局长负责制,局长是“一把手”
目前,我局机关财务和人事由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肖国钱分管,政府采购由副局长谭新明分管,局机关工程建设由副局长王敬宏分管,财政局党组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对乡科级“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精神,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局长从不插手机关财务、人事、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
二、关于“区财政局预算内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繁琐,给各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造成不便,降低了工作效率”问题为了简化预算内资金拨付程序,我们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召开了财政局分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集中支付局等单位领导和相关股室股长会议,传达区纪委述廉考察组意见和建第1页共15页议;二是切实采取了简化措施
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审核确定各预算单位部门全年预算的基础上,将各预算单位全年预算内资金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每月只需按月填写用款计划到预算股申请拨款,在不超进度的情况下,不需要任何领导签字,预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