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祥丰等四名同志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各船舶、机关:刘祥丰,男,现任“中建方驳102”船长职务;王立明,男,现任“中建方驳102”大副职务;孔松,男,现任“中建拖9”船长职务;李建华,男,现任“中建拖9”大副职务。主要事实经过:1、20XX年5月21日,“中建方驳102”在晚上施工结束后,刘祥丰提出夜餐,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容留李建华、吊车司机朱加利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结束后朱加利酒后寻衅滋事,刘祥丰同志未能及时制止,导致“中建方驳102”部分船员无法正常休息和工作。2、20XX年6月24日,“中建方驳102”在与“中建拖9”工作配合中因“中建拖9”舵效失灵,导致“中建方驳102”船舶失控,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孔松二人在高频对话中工作态度极其恶劣,而后王立明在高频对话中与孔松对骂,且有动手行为,被其他船员及时制止。处理决定:鉴于上述事实经过,刘祥丰等四名同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文件》、《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1、对刘祥丰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2、对王立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3、对孔松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4、对李建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500元。以上四名同志的罚款自发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资中相应扣罚。希望广大船员、机关干部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对屡教不改、明知故犯、视安全为儿戏的违章行为公司将严肃查处。第1页共12页第二篇:关于对丁超然等5名学生违纪的处理决定华水政〔20XX〕6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对丁超然等5名学生违纪的处理决定丁超然,男,回族,XX省XX县区人,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给排水专业2008级085班学生(因学分未修够而延期毕业)。刘政伟,男,汉族,XX省XX县区人,电力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XX级071班学生;荆启迪,男,蒙古族,XX省自治区XX市人,电力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XX级084班学生;高尔斯,男,回族,XX省XX市人,机械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20XX级063班学生;熊东,男,汉族,XX市XX县区人,水利学院港—1—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20XX级029班学生。经查,在20XX年12月22日进行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之前,丁超然在校内兜售考试作弊器材(橡皮式电子接收器),公然组织作弊。被其他学生举报出来后,该生认错态度较差。刘政伟本人购买作弊器材(橡皮式电子接收器),虽然没有带入考场,但替卖家丁超然通知熊东等人领取作弊器材。荆启迪携带作弊器材参加考试,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高尔斯携带作弊器材参加考试,但担心作弊被抓的后果未敢查看,事后认错态度较好。熊东购买了作弊器材后,担心作弊被抓的后果,而没有带入考场,事后认错态度较好。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和警示广大同学,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丁超然开除学籍处分;刘政伟、荆启迪留校察看处分;高尔斯严重警告处分;熊东警告处分。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长办公室20XX年5月28日印发第2页共12页—2—第三篇:关于对xxx同志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关于对xxx同志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篇一:关于对xxx的处理决定关于对xxx同志的处理决定各部门:经查,20XX年10月15日中午,xxx在车间下班后,未通知管理部,擅自将酒店专用供气开关关闭,导致餐饮部不能正常运作。违反了“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3.1条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展各项工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对其作通报批评的决定。希望xxx在今后的工作中调整好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作业。同时也希望公司其他员工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如有违反予以严重处罚,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xxx公司年月日篇二: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xxx,男,现年xx岁,x族,xx文化程度,家庭出身xx,本人成份学生,××××年×月×日参加工作,××××年×月×日入党,现任××××公司20XXxx(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