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祥丰等四名同志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各船舶、机关:刘祥丰,男,现任“中建方驳102”船长职务;王立明,男,现任“中建方驳102”大副职务;孔松,男,现任“中建拖9”船长职务;李建华,男,现任“中建拖9”大副职务
主要事实经过:1、20XX年5月21日,“中建方驳102”在晚上施工结束后,刘祥丰提出夜餐,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容留李建华、吊车司机朱加利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结束后朱加利酒后寻衅滋事,刘祥丰同志未能及时制止,导致“中建方驳102”部分船员无法正常休息和工作
2、20XX年6月24日,“中建方驳102”在与“中建拖9”工作配合中因“中建拖9”舵效失灵,导致“中建方驳102”船舶失控,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孔松二人在高频对话中工作态度极其恶劣,而后王立明在高频对话中与孔松对骂,且有动手行为,被其他船员及时制止
处理决定:鉴于上述事实经过,刘祥丰等四名同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文件》、《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1、对刘祥丰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2、对王立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3、对孔松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4、对李建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以上四名同志的罚款自发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资中相应扣罚
希望广大船员、机关干部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深刻教训
对屡教不改、明知故犯、视安全为儿戏的违章行为公司将严肃查处
第1页共12页第二篇:关于对丁超然等5名学生违纪的处理决定华水政〔20XX〕6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对丁超然等5名学生违纪的处理决定丁超然,男,回族,XX省XX县区人,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给排水专业2008级085班学生(因学分未修够而延期毕业)
刘政伟,男,汉族,XX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