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展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 号)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九月初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各级文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治理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自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建立监督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领导班子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将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学校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监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活动。 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xx 校长 副组长/分管负责人:xx 教学副校长 组员:领导班子、班主任 二、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将上级有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整治举措 (一)严守“十二条禁令”,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我校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纪律规定,于 9 月 20 日前开展集中学习活动,要求严格执行以下“十二条禁令”: 1.严禁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2.严禁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收取钱物。 3.严禁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 学生收取钱物。 4.严禁擅 自在民办 教育培训机 构 (含辅导班 、文化 课、艺体 特 长班 等)中兼 课获 利。 5.严禁利用职务 之 便 为退 休 教师或其 他教师介 绍 有偿家教生源 并 从中获 利。 6.严禁利用职务 之 便 强迫 、动员 、诱 导或暗 示 学生参 加有偿家教。 7.严禁利用“午托班”、“托管班”等名义收取费用补课。 8.严禁收受或向学生及家人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 9.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宴请,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