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规划编制指南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制第三章:编制内容第四章:成果要求第五章:审议程序第六章:规划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概念定义:特色小镇“非镇非区”,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一个镇,也不是产业园区的一个区,而是按“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特色产业,集聚高端要素,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创新创业载体
发展特色小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
第二条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规范《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导则
第三条建设发展规划要求:(一)产业特色鲜明
根据城市发展定位,聚焦支撑未来发展的优势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并选择一个所在镇(区)最具基础优势、最具成长空间的细分产业作为特色小镇主攻方向,促进产业做精、做特、做强,打造具有持续竞争力的独特产业生态
《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须统筹协调周边镇(区)发展,鼓励跨镇(区)协同发展及整合资源共建特色小镇
(二)规划布局合理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多规合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区块环境禀赋和存量资源,升级改造区块内锌铁棚区、传统工业园区,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空间
规划面积要适当控制,要设立核心建设区或起步区,推动核心建设区紧凑布局、高效利用
其中,规划须选址在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社区服务完善的区域,促进产业功能、旅游功能和社区功能融合发展
核心建设区或起步区须选择与“三规”相符合、规划建设条件优越、产权清晰的区域,便于发展建设
规划须坚持“宜创、宜业、宜居、宜游”理念,落实智慧城市、健康城市、海绵城市、公交示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城市等规划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