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清洁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小区的楼宇交付使用前的全面清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服务事项及服务范围乙方按合同约定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小区(共栋)的楼宇交付使用前的全面清洁工作,具体工作范围由双方在附件中约定。第二条承办方式和期限1、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采用包工包料(水电由甲方提供)、包税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包通过验收等方式,依据合同约定,承接小区的清洁服务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调整任何费用。2、甲乙双方合作期为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应于年月日进驻小区,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全部清洁工作。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本合同约定期限应在甲方被授权管理的期限内)第三条清洁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1、本合同清洁服务费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2、甲方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验收后,乙方应将付款通知书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根据验收记录情况,结合附件三《清洁工作扣分制度 》的规定计算清洁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第四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按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2、在小区内免费提供适当场地(约平方米)供乙方现场办公和存放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及清洁物料。(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即时清理退还)3、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按照合同的约定顺利进行正常的清洁工作。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清洁费用。5、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的二天内组织双方人员,按本合同约定的附件一《清洁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附件二《清洁人员要求》及附件五《清洁人员配置、员工和工程管理》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有关的验收记录工作。6、甲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解决工作过程遇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签证和工作量确认等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二)乙方义务1、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清洁监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清洁工作计划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