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健全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行政执法检查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例。 本办法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结果。 第三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遵循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部政策法规司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承担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的职能司局(以下简称职能司局)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主体,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第五条部政策法规司会同相关职能司局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部领导批准后公布。随机抽查 1 事项清单的内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抽查结果公开方式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部政策法规司、办公厅会同相关职能司局依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专家名录库。 职能司局负责前款规定名录库的数据更新和日常管理。第七条职能司局在每年第一季度编制随机抽查事项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对象范围、执法检查人员要求、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抽查的时间等。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综合考虑必要的检查对象覆盖面和防止过度检查、加重检查对象负担等因素。 第八条对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抽查工作时,由职能司局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需要请专家参与有关抽查工作的,从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职能司局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应当综合考虑属地管理、专业要求、任务特点等情况,结合实际选择在本司局内随机抽取、跨司局间随机抽取或者本司局与下级主管部门间随机抽取等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 2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