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羽毛球队的请示 局领导: 为了进一步丰富队伍业余文化生活,展现重庆警卫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以良好的竞技状态和技术水平迎接公安部警卫局举办的全国警卫部队羽毛球比赛,特申请在全局官兵(含新近人员)中海选队员成立兼职羽毛球队,具体事项如下: 一、羽毛球队的宗旨和组织原则本羽毛球队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接受政治处的管理,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性训练,以发展体育运动、展现警卫官兵拼搏精神为原则,进一步增强警卫队伍凝聚力
局政治处负责牵头羽毛球队的组织工作,局后勤处负责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球队设总领队 1 人,拟请政委指定相关领导担任;领队 1人,拟由后勤处高山担任;设队长 1 人,拟由警卫队郑彤彤担任;技术指导 1 人,拟由政治处封倩担任
队员由致力于我局羽毛球运动发展、具有一定羽毛球运动理论和技术水平的官兵按照体育竞技原则择优选拔产生,全局的所有羽毛球爱好者均可参加
如参加各种比赛,可在比赛前选拔参赛队员
二、活动规则 羽毛球队采取一周双训制,拟请专门教练进行系统性培训,代表警卫局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每周 二、四晚上作为羽毛球队固定训练时间,(如有更改,再另行通知;特别安排的活动,由队长统一通知)
队员参加固定训练时,应提前 10 分钟向队长签到,由队长安排具体训练科目
队员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训练的,必须提前一天向队长请假
队员参加的各项训练参照局军事训练相关要求进行,纳入个人目标考评进行综合管理
每月的最后一次活动为训练比赛日,举行队内排名赛,比赛成绩作为正式比赛队员选拔参考
三、经费开支 场地费用
每次训练拟在会展中心羽毛球场租 2 块球场,时长 2 小时,每周费用 280 元,全年费用 13440 元
拟购置训练用球拍 10 副,约 4000 元;球包 2个,约 500 元;训练用球每年 50 桶,约 3000 元;球拍线等杂费约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