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法律业务综述---张建鑫一、小额贷款公司概述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流程(一)签署出资人协议拟设立小贷公司的出资人签署出资人协议书,确定出资意向及出资比例。(二)召开出资人工作会议拟设立小贷公司的出资人应召开出资人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小贷公司的相关决议、出资人或其授权的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相关决议。(三)制定筹建小额贷款公司方案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小组应对拟设地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并制定筹建工作方案。(四)预先核准名称筹建小组应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五)申请筹建1、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具体负责筹建和开业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区、县级市)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提交筹建申请资料。2、各县(区、县级市)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第1页共7页出具意见后上报所在市主管部门。3、各市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出具复审意见后,上报省金融办。4、省金融办对申请材料及初、复审意见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出具批准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的文件。5、各市主管部门按照筹建要求,指导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开展筹建工作。6、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按照筹建相关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筹建。未能按期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由筹建小组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5日,向省金融办提交筹建延期申请,经批准最长可延长1个月筹建期。(六)验资投资人将注册资本拨付到位后,筹建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七)起草章程规章制度筹建小组要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起草贷款及各项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草案及信贷、财务、审计稽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八)申请开业1、小额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应在筹建期限届满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前,向县(区、县级市)主管部门提交开业申请材料。2、县(区、县级市)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在确认完全达到开业具备的条件后,向省金融办提交备案申请。3、省金融办对各市上报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下发准予备案的批复文件。(九)工商登记1、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凭备案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2、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第2页共7页相关资料;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在省金融办指定的公开媒体上进行公告。三、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需要准备的材料(一)申请筹建材料1、筹建申请书。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2、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设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3、筹建工作方案。筹建工作的组织管理架构,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4、出资人同意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决议及出资协议书。内容包括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出资人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法人股东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人民银行出具的各股东信用报告。全体出资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盖指模、盖章。5、全体出资人承诺书。6、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成员名单及简历7、市、县(区、县级市)主管部门对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查意见。8、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申请开业材料1、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的名称、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