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明白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5 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5 月 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2 年10 月 8 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2 年 7 月 17 日 2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 36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 3 号) 3 申请条件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 3 份,附电子版 1 份,规格统一为 a4 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