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养老机构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产权属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和各种设施。 2、使用年限1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位价值在上款规定的起点以下,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加强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结合本院的实际经营情况,将固定资产按照经济用途、使用情况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电子设备(专指员工办公用的电脑、空调、相机、录音笔、验钞机、电子词典、打印机、摄像机、投影仪、移动硬盘等)。 3、家具及用具(专指员工办公用的办公桌、椅子、柜子、茶几、沙发等)。 4、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等)。 5、运营设备(专指院内日常运营用的所有电视机、空调、洗 衣 机 、 冰 箱 、 淋 浴 器 、 音 响 、 桌 子 、 椅 子 、 床 、 厨 房 设 备 、医 疗 设 备 、 运 动 健 身 器 材 等 ) 。 三 、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固 定 资 产 由 院 办 公 室 统 一 管 理 , 配 备 专人 。 院 办 公 室 负 责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固 定 资 产 采 购 、 调 配 以及 报 废 的 审 核 , 设 置 固 定 资 产 实 物 台 帐 , 建 立 固 定 资 产 卡 片 ,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统 一 分 类 编 号 并 组 织 验 收 , 同 时 对 固 定 资 产的 使 用 要 落 实 到 使 用 人 。 四 、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部 门 为 院 固 定 资 产 的 核 算 部 门 和 监 督 部 门 , 院 办 公 室 应 配 合 设 置固 定 资 产 总 账 及 明 细 分 类 账 ,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增 减 变 动 及 时 进行 账 务 处 理 , 院 办 公 室 会 同 使 用 部 门 对 固 定 资 产 每 年 进 行 一次 实 物 盘 点 , 做 到 帐 实 相 符 , 保 持 帐 、 物 、 卡 一 致 , 并 接 受主管 部 门 每 年 的 检查。 五、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置 1、 各部 门 需购 置 固 定 资 产 , 需填写“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