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伟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凤凰城”-商家入驻协议 甲方: 宁夏伟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缔结。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凤凰城”APP平台(以下简称“凤凰城”)的各项规则所组成,协议附件及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相关定义及解释 1.1 “凤凰城”是宁夏伟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属 O20综合服务平台。本协议由宁夏伟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凤凰城”与乙方签署。 1.2 “凤凰城”APP网站:指由宁夏伟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域名为 cms.nxweiqi.com的手机网站。 1.3 “凤凰城”平台是为商家及个人提供产品、服务等信息发布,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搜索分享、消费、沟通、交流等综合性服务平台。 1.4商家注册指欲成为“凤凰城”第三方经营者的商家(本文或称“企业”),依据“凤凰城”服务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审核同意后,开展经营活动; 1.5 商家入驻:亦称“企业入驻”,指第三方经营者完成商家注册,通过资质审核且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入驻服务开通条件后成为“凤凰城”第三方经营者的过程;本协议中的商家指本协议缔约方中的“乙方”。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乙方经营方式 2.1 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为乙方开通服务后,乙方可使用“凤凰城”宁夏伟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发布商品信息,与愿意销售乙方商品或服务的商家或个人进行交流,确立合作关系。 2.2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乙方可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的其他甲方提供的有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协议附件约定或双方另行签署(含乙方同意相关有偿服务的电子协议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的文件约定为准。 2.3 乙方经营方式:乙方商铺内商品或服务,均以乙方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咨询答复、商品销售、发票开具、物流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提供等;乙方销售及服务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乙方以销售者身份处理。“凤凰城”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中,除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与其他人间的争议和纠纷。 第三条 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提交 3.1 入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