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核销过程 其具体如下 核销:当报关单返回公司内,先在电子口岸交单过 3-5 天才可以到外管局核销的. 3-5 天后带以下资料 1.报关后的核销单 2.银行收汇水单 3.报关单的收汇核销联 4.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2 份)盖公章 退税: 当核销完成后,要先在出口退税网上向国税局申报退(免)税,申报 2 天后带以下资料 1.核销后的核销单 2.报关单的退税联 3.装箱单 4.出口发票 5.提单 6.装货单(船运输才有) 7.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申报明细表(一般 1-3 份就够了)8. 8.加三份汇总表(1 分) 带上以上资料就可以了,不过只能先交了国税审核才可以退税的. 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 9 份申报明细表,加三份汇总表 以下为参考资料看下就明白了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 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 10 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 2 0 0 4 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