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一、“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得到较好保障 1、规划空间持续优化。一是全面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通过资料收集、基数转换、指标分解、听证论证等程序,全面完成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县级规划已通过省政府审批,乡镇级规划已上报市政府,正在审批中。二是全面完成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全县共确认修改试点项目 3 个,涉及基本农田调整 231.5 亩。 2、合理用地需求得到较好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县安排落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城镇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所需新增建设用地 1.05万亩,安排落实复垦指标 0.24 万亩,供应土地 1.04 万亩。 (二)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自 2007 年开始,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2、土地开发整理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土地整理 11.80 万亩,获取折抵指标 0.85 万亩、低丘缓坡开发 1.4 万亩、建设用地复垦 0.49 万亩。完成 2 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任务。 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守耕地红线。2006 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法用地 47 件,涉及土地面积 336.58 亩。 (三)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成效 1、全面落实“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根据省厅 “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我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过盘活存量、清理闲置土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式,全面提高了我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万元 GDP用地从 2005 年的 122.7 平方米下降到 67.8 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GDP从2005 年的4.6 万元/亩上升到8.17 万元/亩。 2、土地市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规范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交易秩序。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体系,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约束机制。开展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为核心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动态监管体系,建设用地批后实施情况明显改善。 (四)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1、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全面查清。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城镇土地调查已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