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运输4节共53个子目。 (二)挖土方定额子目中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 (三)土壤含水率大于40%的土质执行挖淤泥(流砂)定额子目。 (四)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竖向土方,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五)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土方工程无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七)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标准: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执行挖沟槽相应定额子目; 2.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执行挖基坑相应定额子目; 3.超出上述范围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4.石方工程的划分按土方工程标准执行。 (八)基坑内用于土方运输的汽车坡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中,执 行时不得另行计算。 (九)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 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管沟土方执行沟槽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土方回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购土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土(石)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三)人工土(石)方定额子目中已包含打钎拍底,机械土(石)方的打钎拍底另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石方工程中不分岩石种类,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超挖量。 (十五)土方、石方(碴)运输的规定: 1.机械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运距超过15km时执行第四节土(石)方运输每增 5km定额子目。 2.回填土回运执行第四节土方回运运距 1km以内及每增 5km定额子目。 3.石方(碴)运输执行第四节石方(碴)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打基础桩工程,设计桩顶标高至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的土方执行挖桩间土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坑底挖槽子目适用于人工坑底挖沟槽的项目。 (十八)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的厚度>±300mm时执行挖一般石 方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