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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明确编制的原则、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特点,制定《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2本指南适用于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部分或全额利用市政府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信息安全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机房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
3项目建议书应依据经批准或审查的深圳市(或上级部门)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规划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有关文件等进行编制
4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调查现状,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提出需求,确定项目的建设目标(包括分期目标)、原则、范围、内容、 规模及工期
(3)提出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4)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5)提出项目投资匡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6)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
(7)从技术、经济、环境和社会条件等方面归纳总结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
5项目建议书内容的深度要求可随项目条件的不 同 而 有所 差 别 或侧 重
6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单 位 应具 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咨 询 资质
7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除 参 照 本指南外 ,尚 应符合国 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 般 要求 2
1项目建议书文档 应统一 命 名 为:项目名 称+ 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应由 前 引 部分、正 文部分和可选 的补 充 部分组 成
前 引 部分一 般 包括以下内容: 1)封 面 2)编制单 位 及编制人 员 名 单 3)编制单 位 资质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