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明确信息化管理职责,建立有效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
本办法对所属各单位有要求的,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与水平的工作,但不包括用于办公的计算机设备及外设和各单位生产现场的自动化系统和专业控制类系统
第四条 信息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适应公司规划发展和管控要求,由公司制定信息化整体规划,各单位和专业线条据此制定规划或建设方案,开展信息化建设; (二)统一管理,信息化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发布信息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各单位信息化计划和费用预算,各单位按信息化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公司信息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完成好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三)统一标准,公司按照**标准体系,统一组织制定信息技术标准规范,包括网络标准、应用系统标准、数据标准、安全标准、集成标准等,规范信息化建设,各单位按公司统一标准实施; (四)统一平台,公司信息系统采用统一的技术平台,信 息 化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第 1页信 息 化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第 1页包括网络平台、集成平台、公司化信息系统软件平台,各单位在公司统一平台上开发实施相应系统
第二章 规范的事项 第五条 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以下事项: (一)信息化规划管理; (二)信息化项目管理; (三)信息化资产管理; (四)运维与服务管理;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六)队伍建设管理; (七)评价与考核管理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信息化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