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查新报告是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书的要求,通过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文献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作出新颖性判别后,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客观、公正的技术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查新业务水平,保证查新报告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查新报告的总体格式 查新报告须采用本规范制订的科技查新报告模版格式,报告中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空缺。 1.1 查新报告封页包括。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日期、查新机构、完成日期。 1.2 查新报告正文包括。查新项目名称、查新机构、查新目的、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查新范围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和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备注。 1.3 字体要求中文使用宋体,外文、数字、符号等其它内容均使用 timesnewroman 字体。封页的报告编号为小四号字体,其它为三号字体;正文均为小四号字体。2 查新报告各项内容的撰写格式 2.1 报告编号 由 16 位阿拉伯数字及大写拼音字母组成,分 4 部分:左起前 4 位为年份(如:2013);第 5 至 7 位为教育部行政编码“360”;第 8 至 12 位为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序列编码(不足位则在其前面补零);第 13 至 16 位为本年度承接的查新项目的流水序号(不足位则在其前面补零)。此报告编号在教育部认定的高校科技查新系统中是唯一的,且与其对应的查新委托书编号一致。 2.2 项目名称 查新报告封页的项目名称只填写中文名称。查新报告正文表格中的查新项目名称:国内查新填写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一栏可填写“略”;国内外查新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 2.3 委托人 指提出查新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4 委托日期和完成日期 按实际委托日期和实际完成日期填写, 1 格式为“××××年××月××日”(如。2013 年 4 月25 日)。 2.5 查新机构 2.5.1 名称 查新报告封页的查新机构和正文的查新机构名称处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查新站编号)”并在封页查新机构处加盖教育部查新工作站资质章。 2.5.2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填写查新工作站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如查新工作站所在院校有多个校区,则填写主校区所在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2.5.3 负责人及电话 填写查新工作站负责人姓名及其电话。 2.5.4 联系人及电话 填写本查新课题的主查新员姓名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