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渡口改建桥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农村渡口改桥建桥实施意见的通知》(x府厅发[2008]54号)精神,为消除我县农村渡口安全隐患,改善农民安全出行交通条件,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现就加快我县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除渡运安全隐患、方便农民群众出行为宗旨,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步伐,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县农村渡口改渡建桥任务。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XX年底,新建2个渡口改桥项目,撤消渡口2个。三、组织领导(一)为加强对全县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渡口改渡建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成立县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县委常委、副县长副组长:**县长助理**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县交通局局长成员:**x县交通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x县水利局副局长**x县环保局副局长县国土局副局长**县地方海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余修明同志兼任。(二)有改渡建桥项目的各相关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第1页共3页的领导机构。乡(镇)政府要抢抓机遇,把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改渡建桥所需土地、资金等相关问题。四、明确职责县政府为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渡口改渡建工作负总责。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建设单位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交通部门负责建设。在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的组织指挥下,建设单位对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建设具体负责,并行使相应的权利,建设单位的主管领导为渡改桥的项目法人代表。(一)建设单位应按照交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做好改渡建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监督,按时报送项目建设的有关资料。3、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组织方案、重要施工工艺和标准试验等事项,提出项目重大变更方案报批,保证工程处于受控状态。4、及时组织交工验收,提出项目评价报告,发出交工验收证书,并做好工程项目的养护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二)交通主管部门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建设规划和上报年度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改渡建桥项目的前期工作。2、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改渡建桥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3、负责总结、交流改渡建桥工作的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改渡建桥的建设信息。4、负责将改渡建桥项目施工图设计向市交通局申报备案。(三)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水利、环保、国土、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主动为加快农村渡第2页共3页口改渡建桥服务,对改渡建桥项目在涉航、涉河、水土保持、环保、国土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理效率。农村渡口改桥建桥项目有关的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审批原则上采用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两种形式进行审批。五、资金筹措及管理全县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建立省、市、县三级补助机制。农村渡口改渡建桥的资金原则上按省50%,市20%、县20%安排三级补助,建桥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安排筹措。(一)省、市、县三级补助标准具体如下:1、省级补助资金(1)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公路桥梁按1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100米以下的公路桥梁按1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2)桥梁所在河流为通航河流,则相应补助标准分别乘上以下系数:河流航道等级为ⅴ级以下的系数为1.05,河流航道等级ⅴ级以上(含ⅴ级)的系数为1:1。(3)改渡建桥项目桥梁宽度不小于4.5米,计算补助的桥梁桥面宽度不超过9米。2、市级补助资金市政府按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公路桥梁不低于520元/平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