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乱砍滥伐行为的告知书第一篇: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乱砍滥伐行为的告知书XX市吴中区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乱砍滥伐行为的告知书“以往山民财源少,如今林农富路多
往日造林无甜头,今朝植树有奔头
”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党中央为了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惠民惠林政策,广大林农户享受到林业政策优越性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没有正确认识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相继出现了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强林农对林木采伐的责任意识,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如下告知:一、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吴中区林业局委托当地镇(街道)政府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申请手续一律免费
二、在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吴中区林业局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至纠正
三、采伐林木的单位,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四、违反规定,进行开垦、采石、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区林业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树木并处以罚款
五、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由区林业局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收回下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并处以罚款
第1页共9页林权林木所有者和采伐单位严禁借“林改东风”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及基本用途,在采伐林木和征占用林地必须先向当地镇(街道)政府进行申请,当地镇(街道)政府再向区林业局上报审批,待申请同意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