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乡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管区、村,乡直各部门: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切实做到依法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调控,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1、抓紧抓好我乡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土地公开交易制度,尽快实现土地交易市场化,建立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有形土地市场
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要求,由乡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凡单位和个人需要用地的,到乡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后,主要通过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供地
如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地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对低于基准地价的土地,政府可以贮存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必须以招标、出让、拍卖方式取得
但国家机关、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规定政府可以批准划拨使用土地的除外
2、所有非农建设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由乡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先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然后依法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商定征地条件,直接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征地,违者视为无效征地,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3、从现在起,凡未按“五统一”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谁办理追究谁的责任
对擅自占地兴建的,不管是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强行拆除,并收回土地使用权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交、拖交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规费
拒交者,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缓交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规费
确需减免缓交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规费,须经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加快建立土地储备制度
要抓紧建立土地储备中心,将旧城改造腾出的土地和企业搬迁、企业破产、划拨交易的土地第1页共5页以及从农村集体征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