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共 27 条,主要包括 4 方面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
明确了组织处置的适用对象和工作原则,即连续两年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过组织生活、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不做有益于党的工作、一般党员违规违纪受到处理后又发生严重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组织处置
二是分种情形
细化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的具体情形和操作方式
三是运算程序
规定各级党委要采取审查调查、公示、听证、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等方式,严格履行审查批准程序
四是工作要求
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既要运用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处置,又要重视教育、转化和帮助,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通过对《办法》的学习,我认识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我们党始终面临的重要课题
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题中应有之义,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的重要手段
我们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以贯彻《办法》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下面就学习《办法》精神,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一是要增强贯彻执行《办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组织处置工作的定位和职责使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以贯彻《办法》为契机着力解决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弛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全面准确掌握《办法》内容
我们要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