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管理处 XX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服务指南 一、签证申请 (一)中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 18 周岁子女来华探亲,应当持 l 签证入境,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或有效期内停留,超过有效期的,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居民在华常驻 6 个月以上的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签证。 (二)申请签证时,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宾馆、酒店者除外); 4、探望中国内地居民,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6、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7、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8、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签证补办 持新护照的外国人申请补办签证,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因丢失护照领取新护照者,提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照会; 2、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用完等情况领取新护照者,须提供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 3、对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单独持有护照的婴儿,须提供外籍婴儿的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外国护照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必须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2、上述可以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及签证的入境次数,应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结果为准; 3、对在中国非法居(停)留或具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外国人或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拒发外国人签证、证件,对已发出的签证、证件有权吊销或宣布作废,受理、审批、签发签证、证件需 5 个工作日。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