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制度要求应办理签证的内容 凡是设计图纸之外增加造价的工程都应办理签证,按签证形式不同大致分为确认类签证和其它类签证,确认类签证可以联体楼栋、分段施工或合同为单位合并办理(以相关部门的共同确认单或原始收方记录为附件),其它类签证应一事一签
按施工工序和分部大致归纳如下: 一、 大型土石方工程需要签证的内容: 1、 大型土石方原始地貌标高及成型后的完成面测量标高需签证并附原始测量资料
算量需具备三个要数:1、原始地貌标高(此表数据要与其他原始地貌数据资料符合,例如:未平场前就开挖的孔口标高、地堪资料中的钻孔记录标高等);2、成型地貌标高(数据应与设计平场后的标高控制图符合);3、施工区域边界点(应在规划部门所绘建筑用地红线范围之内)
注明数据测量时间并现场签字确认,按表中数据绘制原始地貌土石方方格网(可按 5m ×5m 或 10m ×10m 等,视实际情况或合同规定选择)
详见附件一 2、 大型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比、松坚比、挖湿土、淤泥或孤石等应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签证单以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或审计部)、共同的确认单或原始收方记录单为附件
3、 大型机械进出场的数量、名称、规格型号等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签证单以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或审计部)共同的确认单为附件
常用机械表详见附件二 4、 土方开挖放坡方案、外运运距、取土或取石回填等要先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完成后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取土石单价应 2 走核价流程),签证单以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或审计部)、合同部共同的确认单为附件
基坑开挖隐蔽图详附件三 5、 基坑超深超宽开挖及换填或回填的,方案应经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完成后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并附原始签证记录单及影像资料
二、 孔桩施工需要签证的内容: 1、 孔桩开挖前的场地标高、桩顶标高等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并附原始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