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篇 水利工程设计 1 水文 1-1 水文测验 1-1-1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50179—93 a)2.2.15 水文测验河段应设立保护标志。在通航河道测流,应根据需要设立安全标志。严重漫滩的河流,可在滩地固定垂线上设标志杆,其顶部应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1-1-2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276—2002 a)4.1.1 水文测站设施建设应分别满足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的要求。当出现防洪标准相应洪水时,应能保证设施设备、建筑物不被淹没、冲毁,人身安全有保障。当发生测洪标准相应洪水时,水文(水位)设施设备应能正常运行。测站测报工作应能正常开展。 b)4.1.2 水文(水位)站的防洪、测洪建设标准应根据水文测站级别划分原则和水文(水位)站的重要性,按表 4.1.2 的规定执行。 c)4.1.3 水文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防洪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非平原河网地区,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应建在表 4.1.2 规定的防洪 2 标准洪水水位1.0m 以上;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应高于堤顶高程;平原河网地区按需建设;雨量、蒸发及其他气象要素观测场地高程宜设置在相应洪水水位以上。 3 测站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专用通信线路及通信天线应建在历年最高洪水位3.0m 以上。 4 测验河段、码头应有保护措施,确保出现高洪水位时不因崩岸或流冰而导致岸边设施和观测道路被毁。 5 沿海地区的水文基础设施应能抵御十二级台风。 d)4.1.4 水文测站测洪标准与报汛设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位监测应能观测到历史最高最低水位。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应能测记到高于堤防防洪标准的水位。水位自记设施应能测记到表 4.1.2 规定测洪标准相应的水位。 e)6.9.4 对于水文测站从事水上作业人员,应配备救生衣等。 1-1-3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SL443-2009 a)3.1.5 为确保缆道操作与运行安全,测站应根据需要配备下列装置: 1 水平、垂直运行系统的制动装置。 2 极高、极远、极近的标志或限位保护装置,限位保护装置应独立于正常操作系统。 3 在通航河流进 行测验时,应按航道部 门 的规定设置明 显 的测量标志。 4 夜 间 测验时的照 明 装置。 1-2 水文计 算 1-2-1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44-2006 a)1.0.9 对设计 洪水计 算 过 程中 所 依 据的基本 资 料 、计 算 方 法 及其主 要环 节 、采 用的各 种 参 数 和计 算 成 果 ,应进 行多 方 面 分 析 检 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