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1 . 目的 避免和减少工程结算过程中的错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 2 .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房地产公司。 3 . 职责 集团成本部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结算复核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 方法与过程控制 4 .1 . 有关概念 4 .1 .1 . 本实施细则中的工程结算是指主体建筑安装(含甲供材料、甲方分包工程)、室内外装修、园林环境、室外管网、配套设施等建造工程的结算。 4 .1 .2 . 本实施细则中的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结算书(含工程结算、非固定总价总包合同的施工图预算等)进行工程造价的再确认过程。 4 .1 .3 . 本实施细则中的已复核项目是指项目工程范围、工程量经复核人全面核验或抽查后确认,且项目单价、取费等已核准的项目。 4 .2 . 工程结算复核原则 4 .2 .1 . 廉洁公正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 ,恪 守职业 道 德 ,严 禁 主动 索 要 或被 动 接 受 财 物 ,不 应 将 私 人情 感 带 入 工作中。廉洁严明 、公正、客 观 地进行结算复核工作。 4 .2 .2 . 准确高效 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是在 工程结算初步结果 已产生 的情 况 下 开 展 的,也是工程结算数 据 产生 的重 要 一 关,须 在 规 定时 间 内准确地核定结算造价,完成工程造价的再确认。 4 .2 .3 . 可 复查性 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应 保 存 好 真 实、完善 的工程资 料、复核期 间 的会 议资 料和审批 记 录 、复核情 况 登 记 表 格 等,具 备 完全的可 复查性 。 4 .2 .4 . 责任共 担 原则:工程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 后,复核人员将 与初审人员(咨 询 公司)一 并 负责结算数 据 的准确性 ,共 同承 担 相 应 责任。 4 .3 . 复核人的权 利和责任 4 .3 .1 . 复核人的权 利 4 .3 .1 .1 . 复核人有权 要 求 经办人员提供工作所需 的文 件 、档 案 资 料等,并 有权 对经办人员无 故拖 延 或拒 绝 提供相 关资 料的行为向 主管领 导汇 报 。 4 .3 .1 .2 . 复核人有权 要 求 经办人员对初步审核结果 及审核内容 进行解释和说 明 并 配合复核工作,并 有权 对经办人员无 故 拒 绝 配合的行为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