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送审资料清单及要求: 1、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目录(签收表):一式两份(附件1)。 2、工程项目投资立项批文:复印件。 3、工程造价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基层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加盖公章。至少应包括: (1)封面(附件2)。 (2)工程项目结算概况表(附件3-1,污水项目使用附件3-2) (3)工程项目结算汇总表(附件4)。 (4)分项工程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5)。 (5)设计变更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6)。 (6)现场签证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7)。 (7)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附件8) (8)新增项目(未列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附件9) 4、合同:包括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经确认的分包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提供原件并按签订时间顺序排列。 5、竣工图纸: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工情况,并将变更编号、签证编号及内容在图上标出,经承包人、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6、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安装工程分专业整理装订;变更设计审批表上要有设计人员签字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经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目管理单位加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工程变更设计预算、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综合单价分析表、变更设计简图等应含有审批内容。设计变更须经市政园林局、建委审批的,还须提供审批内容。 7、现场签证:按签证的里程、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编出目录,并在每页的下方正中按顺序编号。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围、简图、工程量计算过程,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目管理单位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隐蔽的签证工程还应提供施工前后的对比相片(有参照物)。 8、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澄清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9、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含施工方案)、经济标(含报价和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承诺书、投标补充函等。 10、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1、开工进场前实测土方横断面图、工程量计量表、计算书:包括工程量计量表、工程量汇总表和工程量计算式,要有具体、详尽的计算过程并注明计算依据索引;按照分部分项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