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经部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文件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分包队伍管理、合同管理、责任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 一、分包队伍管理 第一条 部门职责 (一)负责收集、核准、上报分包队伍的准入资料。 (二)负责做好分包队伍招标的具体工作及合同文本的起草。 (三)负责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开展结算支付、过程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队伍管理各种台帐。 (四)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人员工资支付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分包队伍日常管理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立登记和报告制度。 第二条 分包队伍资格准入管理 项目部执行中铁九局分包队伍资格准入制度。在本工程范围内承接施工任务的分包队伍,必须持有中铁九局七公司颁发的准入证书及进入我公司分包队伍信息管理库。严禁分包队伍先进场再办理准入手续。 第三条 招标选用与合同签订 (一)凡需 对外 分包的施工任务,原 则 上均 需 公开招标。对不 具备 招标条件的,经批 准可 以 进行邀 请 招标。 (二)各项分包任务的备 选队伍一般 不 得 少 于 3 支。 2 (三)招标选用程序:暂按《中铁九局工程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铁九局工经〔2014〕271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分包合同签订 (1)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进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报公司各部门及项目分管领导主管审批后,形成正式签约文本。 (2)严禁未经公司评审就擅自签订分包合同;严禁分包队伍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3)拟采取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时,由子分公司提出专业分包工程申请书并出具建设单位意见书,报局工程经济部按照管理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选择专业分包单位。 (4)分包合同要按照项目成本核算单元划分进行签订。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必须附有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5)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并形成记录。 (6)必须建立分包合同管理台帐,专人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7)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时,经协商一致,及时订立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审批及签订程序比照原合同办理。合同中止或履行完毕应及时签订清算协议,关闭 履行完毕的分包合同。 (五 )分包费 用结 算 (1) 分包费 用结 算实行按月 审批制 度 。分包合同价款 内 的费 用结 算由公司工经部审批;末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