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 号 : 信 用 卡 汽 车 消 费 分 期 业 务 合 作 协 议 甲 方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行 负 责 人 : 地 址 : 电 话 : 乙 方 : 负 责 人 : 地 址 : 电 话 :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遵守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保证保险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承诺并保证: 乙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适用于为甲 方开办的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提供保证保险。 第 一条 合 作 事项 (一)甲 、乙双方合作事项内容: 购车人向甲 方申请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将所购车辆向甲 方抵押并投保乙方的购车保证保险,乙方向甲 方出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 履 约 保 证 保 险 保 险 单 》, 为 购 车 人 的 牡 丹 贷 记 卡 购 车 分 期 付 款 业 务 提 供 以 甲 方 为 被 保 险 人 的牡 丹 贷 记 卡 购 车 分 期 付 款 保 证 保 险 ( 以 下 简 称 “车 贷 险 ”)。 ( 二)双方 就车 贷 险 以 及与之相关的 资信审查、发放贷 款 、还款 跟踪、信息交换、逾期 欠款 催收、垫付 、赔付 和追偿等事项, 按照本协议及《牡 丹 贷 记 卡 专项商户分 期 业 务 担保 /抵押借款 合同》 的 约 定, 履 行各自义务 , 行使各自权利。 第 二 条 本 协 议 及 车 贷 险 中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关 系 ( 一)本协议中的 甲 方 , 即为 购 车 人 提 供 牡 丹 贷 记 卡 购 车 分 期 付 款 业 务 的 金融机构,也是车 贷 险 合同中所指的 被 保 险 人 。 ( 二)本协议中的 乙方 , 即为 甲 方 向购 车 人 购 车 发放牡 丹 贷 记 卡 购 车 分 期 付 款 款 项提供 车 贷 险 的 保 险 人 。 ( 三)本协议中的 购 车 人 , 即为 向甲 方 申请牡 丹 贷 记 卡 购 车 分 期 付 款 业 务 的 持卡 人 ,也是车 贷 险 合同中所指的 投保 人 。本协议中的 购 车 人 、持卡 人 、投保 人 为 同一人 。 第 三条 车 贷 险 合作的 范围 车 贷 险 的 目标客户需同时满足甲 方 牡 丹 贷 记 卡 分 期 付 款 业 务 和乙方 车 贷 险 业 务 的 准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