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目录 ( 2007 年 6 月更新) 一、火灾报警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及认证单元划分 序号 产品名称 单元划分原则 认证依据标准 1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原则上每一种型号产品划分为一个申请单元,但满足以下条件的分型产品,其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1) 报警回路数不同和由此而导致的机械尺寸及电源容量不同; 2) 警报输出或控制输出回路数不同和由此而导致的机械尺寸及电源容量不同; 3) 面板的布局设计不同; 4) 报警回路数不同而导致的软件不同。 5) 安装方式不同。 6) 其他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 GB4717-2005 2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原则上每一种型号产品划分为一个申请单元,但满足以下条件的分型产品,其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1) 底座的外形不同; 2) 分型产品不具备驱动外设指示灯的电路或端子; 3) 分型产品不具备地址编码电路; 4) 分型产品具有防水、防霉等辅助功能; 5) 灵敏度等级不同,且分别满足指定产品标准的相应要求; 6) 其他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 GB4715-2005 序号 产品名称 单元划分原则 认证依据标准 3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原则上每一种型号产品划分为一个申请单元,但满足以下条件的分型产品,其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1) 底座的外形不同; 2) 分型产品不具备驱动外设指示灯的电路或端子; 3) 分型产品不具备地址编码电路; 4) 分型产品具有防水、防霉等辅助功能; 5) 灵敏度等级不同,且分别满足指定产品标准的相应要求; 其他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 GB4716-2005 4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原则上每一种型号产品划分为一个申请单元,但满足以下条件的分型产品,其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1)配接负载(数量、功率、特性)不同和由此而导致的机械尺寸及电源容量不同; 2)输出 (警报输出或控制输出)回路数不同和由此而导致的机械尺寸及电源容量不同; 3)面板的布局设计不同; 4)连接回路数不同而导致的软件不同。 5)安装方式不同。 6)其他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 产品有: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包括各类消防泵、防排烟风机、双电源等控制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