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A 级)餐饮单位建设标准 来源: 2011 年03 月07 日 字体:大中小 项目 标 准 整体场所要求 选址 必须远离危及食品安全的污染源,距粪坑、污水池、垃圾场、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25m 以上
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卫生防护设施完善
厨房 面积 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业食品处理区与就餐 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宜符合附件规定,厨房加工操作间面积必须≥8 平方米
流程 布局 加工场所与生活区严格分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紧密衔接,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有原料入口、成品出口、回收餐具 入口,出菜 与餐具 回收通 道 分开
基 本 场所 设置 与生产经 营 相适应的粗 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 清 洗 消 毒 、备 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 房、更 衣 室 、清 洁 工具 存放场所等;有专 门 许 可 冷 荤 凉 菜 、西 式糕 点 等项目的单位,必须按以下 专 间要求设置 ;配送 餐单位配备 有检 验 室 ;食品处理区均 应设置 在室 内
建筑 材 料 1、为固 定、非简 易 建筑 物 ,厨房主 要设施不 锈 钢 化
厨房地 面以耐 磨 防滑 、不 渗 水、易 清 洗 材 料铺 设,并有一定坡 度 ,设排 水明 沟 ,有栅 盖 ,隔 渣 栅 ,沟 内 贴 瓷 片
2、厨房墙 壁 采 用浅 色 、无 毒 、不 渗 水材 料覆 涂 ,地 面以上贴 有1
5m 以上的瓷 片 墙 裙或 其 他 防水、防潮 、可 清 洗 的材 料制 成的墙 裙
3、厨房天 花 板 用防霉 涂 料覆 涂
采 光 排 风 1、加工经 营 场所应有充足的自 然 采 光 或 人工照 明 ,光 源不 改 变 所观 察 食品的天 然 颜 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