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延期报告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我司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同造价为万元,合同工期为 40 日历天
本工程于 2011 年 2 月 20 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的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因此该工程直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才顺利完工,实际施工工期为 650 日历天,共计延期 610 日历天
本工程发生延期非建设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责任,有关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互不索赔,但苗木的场外养护费用请建设单位予以补偿(超期养护时间 245 天),相关费用详见联系单;除场外养护费用外,其余材料、人工等调差互不索赔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1 日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附表:1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表流水编号:工程名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冋编号分项工程合同金额万元致: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由于(根据)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
从 2011 年 2 月 20 日开工,直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才完成了所有施工内 容
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 40 日历天,从 2012 年 4 月 1 日开始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这段时间为超 期养护时间原因:提出工程变更,变更金额估算元,工期影响天,请予批准
申请单位: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人:陶永亮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工程师:总监: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