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姓名: XXX 部门: XXX 日期: XXX 第 2 页 共 6 页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财政局《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充分调动企业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加强分类、分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完成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二、目标任务本县全年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1500 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三、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包括贫困家庭子女,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四、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确定,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 培训工种和项目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确定。五、工作机制第 3 页 共 6 页就业技能培训坚持市场化、 社会化方向, 实行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相结合,市场配置培训资源与政府有效调控相结合,公共培训服务与社会培训服务相结合,免费培训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城乡、统一标准、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的培训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用、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培训格局,以满足城乡劳动者多样化培训需求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六、补贴办法(一)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企业的办法。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劳动者,与其签订6 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按培训合格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企业实施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前,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复核后组织实施。培训项目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按不低于人均 3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 其中,高校毕业生按人均500 元给予补贴。培训结束后,企业报送参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