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山东省水利厅2014 年 12 月前言为规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行为,提高项目法人、 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工地建设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了 《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
《指南》适用于本省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参照执行
在使用《指南》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及发现的问题,请函告山东省水利厅,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予以修正和改进
目录1 制度标准化1
1 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
1项目法人制1
2招标投标制1
3建设监理制1
4合同管理制1
2 法人管理四项制度1
1执业证书暂存保管制度1
2考勤制度1
3签字签章制度1
4公示制度1
3 开工管理三项制度1
1开工前交底制度1
2开工报告制度1
3开工后检查制度1
4 其他工作制度1
1质量管理制度1
2安全生产制度1
3财务管理制度1
4档案管理制度1
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职业卫生制度1
6廉政制度1
7工程审计制度1
8工程验收制度1
9稽察制度2 人员标准化2
1 机构组建标准化2
1 项目法人2
2 监理项目部2
3 施工项目部2
2 人员管理标准化2
3 岗位责任和工作制度标准化2
4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3 施工场所标准化3
1 项目法人驻地标准化3
1场地选址 3
2办公室、会议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
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
2 监理单位驻地标准化 3
1场地选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