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托木尔峰国家自然保护区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大全 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新国土资函〔2018〕125 号)及《XX 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阿地环督改〔2018〕4 号),XX 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结合整改任务及工作职能,研究细化了整改方案
具体细化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共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严肃执纪问责,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和综合治理水平,努力开创生态国土建设新境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阿克苏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严守整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层层明确分工,压实整改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务实的作风,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