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自查及整改制度 能源计量工作自检自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至两次的自检自查,检查由能源计量管理领导小组一协调调度,成员由各车间主任、计量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2、检查实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检查形式,进行突击检查。 3、自查方式为:相关资料的自查和现场自查相结合 4、检查工作要做到有问必查,有责任必究,做到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5、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即时做好记录,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限期做出整改。 6、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7、传达贯彻能源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自查整改制度 一、各车间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制度,高度重视能源计量整改工作,对在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生产中发现的问题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必须进行彻底整改。 二、对发现、检查出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能源计量管理领导,能源计量人员及相关人员于现场提出整改内容及要求。 三、能源计量管理小组要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组织能源计量小组人员和相关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方案。 四、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确定整改期限。 五、能源计量小组人员和相关人员,按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重大问题整改结束后,责任人上交整改检查验收申请。 六、能源计量小组人员和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七、在能源计量工作小组会议上要通报整改情况,对无视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