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的报告支部委员会及委员分工党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7人以上50人一下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的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作出具体决定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可设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选副书记1人
1、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
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一名
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第1页共3页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