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1 年) 四、(本题19 分)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 1200 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 200 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 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 1000 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 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 1400 万元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 400 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700 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 1500 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 400 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 400 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
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