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7-2008 年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述职报告 深圳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 李意珍 ( 2009 年 12 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深圳的市民朋友: 这次省委、省政府组织考核组到深圳检查指导工作,是我向各位领导和专家请教、学习的极好机会,也是接受广大市民检验的极好机会,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不吝赐教,也欢迎各位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2007—2008年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个汇报: 一、对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认识 中央和省赋予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光荣使命。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首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必须首先建成教育示范市。基于这一认识,历届市委、市政府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高度重视教育,大力发展教育,在短短 20多年时间里,基本完成了教育现代化奠基阶段的历史任务,2004年建成全省第一个教育强市。并以此为起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目前正在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作为市委长期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我有幸参与 2 和见证了这一发展历程,也因此对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有一些思考与认识。我认为,无论是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还是文化立市,基础都在教育,而基础教育又是教育事业的基石;无论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还是实用型人才,必须依靠教育,而基础教育又承担着人才成长和发展奠基的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抓基础教育,就是抓人才源头,抓经济社会发展,抓城市文明进步。深圳的实践证明,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党委、政府,关键在领导。在新的发展阶段,领导干部要以新的视角、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精神状态,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 (一)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抓好教育,既是市委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更是人民群众对我的热切期望,我深感责任重大。教育位于民生之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孩子的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希望。我没有任何理由辜负人民群众、愧对这份神圣的事业。因此,“办人民满意教育”,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成了我抓教育工作以来孜孜以求的目标。我市 2007年开始实施《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在确定 5大方面 21项民生指标时,涉及教育指标有 4项,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比例、财政性教科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人均受教育年限、职工在职培训小时数等...